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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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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2-28 09:37: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须知
[以虚假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一、受理机关 市或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二、申请手续及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必要的询问,但下列情况除外: 1.年满60周岁或者身患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身份证件。 2.年龄不满18周岁或无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须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 申请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48×33毫米)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2.持有效台胞证的,应提交其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下同)。 3.申请人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首次申请居留签注的,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5.交验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是指: 1.在大陆投资的,提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投资批准书; 2.在大陆企事业单位任职、就业的,提交与任职、就业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公函或者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就业证; 3.在大陆学校、科研单位就学、学习或接受培训的,提交入学通知书或主管部门的证明; 4.在大陆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的,提交所在单位的证明; 5.在大陆购置房产的,提交房产证或房产证明; 6.与大陆居民结婚的,提交结婚证; 7.外国或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工作人员或家属中的台湾居民,提交驻华机构的照会或公函; 8.寄养在大陆亲属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大陆居住又不符合在大陆定居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台湾居民,提交大陆关系人出具的关系证明。寄养未成年人还应提交其父母书面寄养声明、父母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签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1年2类;有效次数分一次出境有效、一次入出境有效、多次入出境有效3类。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根据申请人需要签发一次出境有效或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注。 2.台湾居民居留签注分为1年、2年、3年、5年有效4类。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签发相应期限的居留签注。 四、收费标准 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20元;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100元;一年以上、三年(含)以下居留签注200元;三年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300元。 查询电话:0777-2833655 监督电话:0777-2819822 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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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7-29 11:38:4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神马都是浮云?真的只是路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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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9-3 22:59:0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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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11-7 15:08: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请问已与钦州居民结婚的台湾居民是否能在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一年以上居留签注? 为何到柜台询问卻说只能办一年多次来往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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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10-19 13:42:0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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