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海上搜救中心主要职责 (一)钦州海上搜救中心职责 钦州海上搜救中心是钦州市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领导机构,是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钦州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 搜救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指挥钦州辖区沿海及内河水域船舶、设施、航空器等遇险和海难事故的搜寻救助,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海(水)域应急反应工作。 (二)钦州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职责 钦州海上搜救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钦州海事局,作为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建立健全搜救中心办公室的工作程序及各县区海上搜救中心的联络方法,了解和掌握各县区海上搜救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值班工作;配合解决跨市范围的海上搜救组织工作;拟定全市海上搜救,船舶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海域应急反应所需专业和社会资源的组织、动员、储备和调动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组织拟定海上搜救和大面积污染海域应急反应的演习方案和演习的相关准备工作;组织海上搜救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负责全市海上搜救、船舶防抗台风、雷雨大风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海域应急反应工作和技术信息的搜集和传递;负责筹备和承办钦州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召开的会议;负责承办钦州海上搜救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