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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女友回老家结婚,新郎不是我?”25岁小伙一怒之下,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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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21 10:2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临近春节
25岁的四川巴中小伙闫某某
内心有些焦急又有些期待
他正等着在外打工的女友回家
好一起谈谈他们的婚事
不料
喜剧变悲剧
他从亲戚处
得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
女友其实已回家
即将和他人举行婚礼!
等女友回家谈婚事却听说女友将和别人结婚
1月15日,在巴中市通江县沙溪镇,闫某某向记者讲述,1月13日,与自己“热恋”近两年的女友伏某和一名武汉男子举行了婚礼,原本和自己谈婚论嫁的女友结婚了,新郎却成了别人。
闫某某介绍,女友伏某没回通江老家之前,两人曾在微信上约好,等她回老家,就向其父母说说他们的婚事,然而,没想到的是伏某竟悄悄带着另一男子回家结婚。
闫某某说,他原本想着,两人快要见面了,好一起说说办婚礼的事情。不料,1月3日,与女友同村的亲戚给他打来电话称,女友伏某要和别人举行婚礼了。
闫某某大吃一惊,立即和女友伏某联系,“当时她说她在广州上班不方便接电话,等她回来解释清楚。”将信将疑的闫某某,要求女友在微信上共享位置但被拒绝。
后来,闫某某打听到伏某的父母已在发喜帖:2020年1月13日伏某将与刘某举办婚礼。最不想听到的消息,看来确实是真的了。
两人曾退婚后“复合”女方多次向他“借钱要钱”
据伏某的父亲介绍,闫某某和自己女儿是在2015年左右通过亲戚认识后定亲。但是,2017年春节正月初六,闫某某在自己家里和女儿动了手,“还没有结婚,就在正月里,在我家里打我女儿,我怎么能够把女儿交给他。”当年正月初九,闫某某父母到伏家,两家人正式退亲。
通过闫某某提供的QQ信息聊天记录显示,在2018年初,闫某某和伏某再次联系上,几个月后向伏某以自己开店卖衣服为由向闫某某提出借钱。
随后,两人再次恢复了“男女朋友”关系,在闫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里面,记者看到,起初男方提出恢复关系,但女的不同意。
在恢复联系后不久,伏某开始称闫某某“老公”或者“亲爱的”,闫某某则称呼伏某“老婆”。期间,她多次向闫某某借钱和要钱。闫某某说:“从2019年5月开始到年底,每个月都有多次转账,共计近2万元。”
聊天信息显示,伏某要求闫某某不要把借钱和两人还在联系的事情告诉她的父母,闫某某一切都按照伏某要求的做,买口红,买手机……闫某某说:“只要她说要什么都可以,只要不骗我。”
但是, 2019年年底,闫某某多次向伏某提到结婚的事情时,伏某就开始推诿,希望闫某某坚持到自己回家后再说。直到伏某的“谎言”被拆穿……
报警
女方父亲提出还钱小伙拒收向警方报案称女方诈骗
1月6日,闫某某将伏某送回后,伏某的父亲才知道女儿向闫某某借过钱。
第二天,伏某的父亲就给闫某某打电话说,自己在沙溪派出所等他,要当着派出所民警的面把钱还给他。但伏某的父亲在沙溪派出所等了一上午,闫某某都没来,其间多次给闫某某打电话都显示对方在通话中。
后来,好不容易打通电话,闫某某却称:“我拒收,现在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
闫某某告诉记者,“其实,我当天正在通江刑警大队报案,(因为)认为伏某是婚姻诈骗。”
闫某某说,伏某一边和自己说要结婚,私下又带着刘某回到老家,其父母还发通知要办婚礼。闫某某认为,伏某在欺骗自己感情的同时,还“骗”了自己近2万元钱,同时竟在和刘某交往。他认为,“伏某已经构成诈骗。”
而伏某的父亲则告诉记者,闫某某提出过要赔偿他4万元,称其中2万是女儿伏某借他的钱,另外2万元则是因为这事耽搁了他工作,是误工损失费用。伏某父亲认为:“我女儿向他借2万,我还他2.5万已经很有诚意了,他居然还要误工损失费用。”
对此,闫某某告记者,自己有车在做拉沙石的活儿,每天开销要2000~3000元,因为这事儿自己耽搁了七到八天。他还表示:“她骗我,就要付出代价,(我)宁愿不要钱,也要让她得到应有的惩罚。”
警方回应此案正在调查中女方一家已配合刑警大队接受调查
1月16日,电通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目前案子还在调查中。从1月13日到1月15日,伏某一家已配合通江县刑警大队接受调查。
如今,伏某和刘某在通江的结婚酒席已办,闫伏两家关系彻底断裂。
伏某的父亲说:“如今这样,两家人都已经没有了面子。”
但事情已闹到了这一步,伏某的父母告诉记者,“(我们)相信警方,等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再说。”
而闫某某表示,自己也在等着警方调查结果,因为这件事,伤了自己的面子,要追究伏某的责任。“如果能确定事实,判刑最好,要让她得到应有惩罚。”
这种“恋爱”算不算诈骗?需认定双方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予
那么, 闫某某和伏某的这场“恋爱风波”,是否构成诈骗呢?
四川瑞利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介绍,目前只能说女方涉嫌诈骗,男女之间谈朋友花钱,其实很常见。闫某某给女友伏某钱的过程中,到底是借钱,对方要钱,还是赠予,这需要警方对每一笔钱进行性质认定。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介绍,闫某某转给伏某每一笔钱的性质到底是借贷关系,赠予还是对方要钱,都需要警方最终的调查确定。如果伏某以男女朋友关系在借钱后本意就不想归还,这部分钱也可以认为涉嫌诈骗,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则构成诈骗罪。
陈小虎还表示,伏某同时和两人交往确实是道德问题。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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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 10:36: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小红包发的都一百几百的,难怪人家不嫁,太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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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10 收起 理由
胖子中的瘦子 -5 很给力!
呀呀呀你真可爱 -5 你有钱给我发个万八千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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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0-1-21 10:45: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不愿意嫁给人家,就不要花人家的钱,这样的做法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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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0-1-21 10:50: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有凭有据,诉诸法律,应该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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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0-1-21 10:54: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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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0-1-21 12:15:3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如果男方主动发的红包估计很难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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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0-1-21 13:41: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以后给女朋友给钱就发红包吧!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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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0-1-21 15:05:0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关键是那女孩现任丈夫看到聊天记录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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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0-1-21 16:28: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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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0-1-21 17:41: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说不定女方退婚被逼多退了彩礼钱,使用战术挽回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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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0-1-21 17:52:55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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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0-1-21 19:03:1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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