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的工作部署,居住证制证权限由公安厅下放到县(区)局(分局)制作。 近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安装及调试,钦南居住证制作点,在钦南公安分局户政科正式投入使用!
居住证制作点设在分局后,钦南群众领证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可以领证,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可以领证,大大缩短了群众的领证时间 在日常户籍管理工作中,钦南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自治区“放管服”改革举措,不断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进一步优化居住证办理流程。钦南分局居住证制作点投入使用,将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等问题。
关于居住登记及居住证办理 一些温馨提示 1、居住登记手续有所简化出租房屋出租人申请治安登记,不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户口簿。 流动人口凭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明,即可现场申报居住登记。居住登记部门不得设置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的住所、就业等门槛。在公安机关推行的互联网自助申办平台申报居住登记的,需拍照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居住证申领条件有所放宽流动人口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近期社保、就业劳动合同(协议)、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出具的居住、就业、就读证明材料之一的,可直接办理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3、居住证申领范围有所拓宽
对于能够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居住、就业证明材料的流动人口,除本人外,其直系亲属可办理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来源:钦南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