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风暴】浦北警方严打涉毒违法犯罪
为推动“夏日风暴”严打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毒品违法犯罪,浦北县公安局不断强化整治措施,积极摸排涉毒案件线索,持续加大对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近期抓获一批吸毒人员,再一次掀起了禁毒风暴。
2020年6月8日,龙门派出所民警成功抓获3名吸毒人员。
2020年6月10日,安石派出所民警成功抓获1名吸毒人员。
2020年6月10日,乐民派出所民警成功抓获5名吸毒人员。
严打涉毒违法犯罪 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日不止!浦北县公安局将重拳出击,严打涉毒违法犯罪绝不手软,全力维护浦北社会治安稳定。如果您发现身边有涉毒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 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 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来源:浦北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