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灵山警方坚持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持对违法犯罪特别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盗抢骗”等侵财类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为创建“平安灵山”全力以赴。
6月8日7时30分许,李女士在县城丰收路停车购物时电动车被人盗走。接报后,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在县公安局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调取相关的监控视频进行甄别,民警最终锁定有盗窃前科的蔡某松有重大作案嫌疑。 6月9日6时许,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在蔡某松家中将其抓获,此时距离受害者报案不到一天。经审讯,蔡某松对其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松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6月4日凌晨1时许,灵城派出所民警接到蓝女士报警称:其驾驶电动车途经灵城街道江南路时被一男子飞车抢夺一台手机。接报后,该所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在县公安局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调取相关的监控进行分析追踪,民警发现有飞车抢夺前科的潘某发有重大作案嫌疑。 6月8日21时许,经蹲点布控,民警在新圩镇禄一村委将潘某发抓获,追回被抢手机一台。经审讯,潘某发对其实施飞车抢夺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发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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