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市城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和现场监督管理,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2020年高考期间市城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噪声监督控制时间:2020年7月4日至7月8日。 二、噪声控制范围:市城区,重点是市一中高中部、市二中高中部、市三中高中部、市四中、市五中、市十三中、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市文实中学、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附属中学和考生住宿酒店(万国饭店、金湾大酒店、恒商大酒店、海豚大酒店、宇航大酒店、五洲大酒店、中金大酒店、维也纳酒店)周边。 三、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对高考考场及考生住地等周边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和控制。快速妥善处置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严查高考期间噪声扰民违法案件。除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以外,还将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一)禁止噪声超标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禁止娱乐场所环境噪声超标; (三)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四)禁止所有商业经营活动、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干扰; (五)考场路段及周边道路禁止机动车辆喇叭噪声干扰。 四、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生态环境局12369,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862153、18778792502,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12318,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883009。 特此通告。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关于2020年高考期间对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公告
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7月7日至7月8日进行。为维护我市考场区域的道路交通秩序,消除或减少车辆噪声,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我市将对市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7月7日、7月8日上午7∶20—7∶50,中午13∶30—14∶00,对市招生考试院门口路段(即新兴街东与新华路交接处,西至小花园路段),视交通情况对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二、2020年7月7日、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考试期间,对鸿亭街(市二中高中部南门)路段、扬州街(市三中高中部大门)路段、市一中高中部南门前道路150米范围内路段、文峰北路(市五中大门)路段、乘风大道至市四中大门路段、市十三中大门路段,视具体情况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三、2020年7月7日、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考试期间,对市一中高中部、市二中高中部、
市三中高中部、市四中、市五中、市十三中周边允许通行的路段,采取交通限制措施,限速20公里/小时,并禁止车辆鸣喇叭。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并服从交警指挥。因交通管制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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