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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资讯] 事发鸿亭街!小轿车酒驾闯红灯撞飞斑马线行人,视频记录惊恐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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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0-7-10 21:39:18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被撞者不要赔偿,被撞的人撞回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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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0-7-10 21:39:37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自己作死不在算,还害到别人真是可以用木锤向头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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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0-7-10 22:15:15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为了一口猫尿,卖了屋某够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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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0-7-10 22:15:53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发瘟啊?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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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0-7-10 22:49:36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四大队这样办案算得是秉公执法,办事公道,执法公正的好公安警察的了值得赞扬。可三大队的就不同了,
        2019年11月9日在大寺镇发生一起至一人左脚骨折重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交警三大队作出:钦市公交三认字(伤人)[2019]第2876号《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受伤者黄某某因车辆逾期未检验,在此事故中负一半责任,当事人张某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车辆转弯不让直行车辆先行,事故发生后驾驶这无号牌车辆逃离事故现场,也是承担此事故的一半责任。这样的认定合理合法吗?后经交警支队复核认定维持原认定后受伤者要求交警根据认定书所认定的事实与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解释张某某是否属于逃逸行为时在4月7曰那天,交警支队事故科的一位警号为963140的警员讲:“你都知道张某某是无证驾驶的人,因为他无证驾驶不懂交通法规,他见出了交通事故后怕事驾车逃离事故现场是正常的,这不能算得他是逃逸”。这位警员这样讲话合法吗?他懂法律的吗?一点公安警察形象素质都没有,根本不配做一个人民的警察。这样的处理认定真的很欺负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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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0-7-11 00:30:48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大锅,倾家荡产,保险又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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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0-7-11 01:08:12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喝酒不开车,代驾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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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0-7-11 12:10:4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他往前跑可能躲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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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0-7-11 12:33:30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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