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钦州市政府统一部署,自2020年8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城管执法部门对市区车辆停放秩序开展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规范市区道路交通停车秩序,着力打造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问 什么样的情况算是违法停车?
答: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属于违法停车:1、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不在规定地点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2、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3、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机动车停车的;4、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机动车停车的;5、公交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机动车停车的;6、机动车路边停车未紧靠道路右侧,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7、城市公交车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8、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无法移动时,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在来车方向规定距离外放置反光三角架或其它警告标志的;9、机动车不当停车,驾驶人和乘客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10、发生轻微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不按快处程序处理,未及时撤离现场,与其他车辆发生再次碰撞的;机动车驾驶人出现了上述违法停车的情形,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 机动车违法停放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为强化静态交通秩序管理,交警部门依法对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的进行查处。法律后果主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形:一是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停车的,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记3分;二是其他违反停车规定的违法行为,罚款150元,不记分。 下面一起来认识跟停车有关的“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
1. 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禁止长时停车标志的地点违法停车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 2. 在设有禁止停车线、禁止长时停车线、导流线、网状线的地点违法停车的,认定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停车”。
问 人在车里,违法停车就不会被处罚?
答:这肯定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也就是说,交警可以对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违停进行处罚,而非只能对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违停进行处罚违法,或者对当事人在现场且愿意驶离的,不能处罚。因此,小伙伴们千万不要以为,只要留在车里,就可以任意违停不受法律约束。
问 辅警可以对违法停放车辆“贴单”吗?
答:可以。根据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有关规定,执勤交警发现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辅警贴的“单”,就是违法停车告知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是一种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并告知的行为。民警依据辅警现场采集的照片或视频信息,确认车主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这是甄别和监督的过程。对于辅警采集违法信息的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辅警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可以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2017年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也明确,警务辅警可以在交通警察的带领或者监督下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因此,辅警对违法停放车辆“贴单”,属于依法依规履职行为,并接受交警部门监督。
来源: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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