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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资讯] 事发安州大道,斑马线两名老人被撞身亡,原因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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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0-8-13 11:58:40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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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20-8-13 11:59: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部宝峻挨撞成这样,可以想象当时车速不低于40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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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20-8-13 12:01:07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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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20-8-13 12:03:55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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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20-8-13 12:07:37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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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20-8-13 12:10:38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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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20-8-13 12:55: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路人乙甲 发表于 2020-8-12 18:53
居然还穿拖鞋开车!!!

现在很多人为了方便穿拖鞋开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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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20-8-13 15:33:22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本帖最后由 永远记住 于 2020-8-14 00:53 编辑
朋友啊你好吗 发表于 2020-8-13 12:10
做错事了。现在说改你觉得。有意义吗?。考驾驶证时候怎么没想过那些!。比如给你50块钱。帮我买烟。我说 ...

可以不谅解的。你觉得无论如何都要对方进去蹲,而且越重越好,那就不给对方谅解书,没人会怪你。
我的意思是既然事情已经无法挽回,那就接受事实。无论对方蹲多久,都更改不了逝者已去的事实。只要对方有悔改之意,愿意补偿受损家庭,那谅解就是可以接受的。
谅解不是不付代价,一是刑责可能仍有,只是比较轻,比如上面其他层主提到的缓刑。二是可能需要支付较高的经济补偿金争取谅解,这是除了事故赔偿金之外的经济补偿,以刑期3~7年的代价计,数额怎么也不会低。这个补偿,一方面是对司机的惩罚,另一方面是对受害方的抚慰。当然,争取谅解不一定是以经济补偿的形式,但这是最直接且效果比较明显的方式。如果不需要这个补偿,又觉得必须出口恶气,那就不要补偿,不出谅解书,让司机蹲久些。只是究竟怎样更好些,那就见仁见智了。我的看法是,对善良者,给个机会,对死不悔改者,要强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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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20-8-13 16:19:10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此人开车一直都是很快的!迟早都是出事的,开车在村里从来不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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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20-8-13 16:39:4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为什么出了事故,就怪小车?行人就不能做到相互礼让吗?相互礼让这样不更安全吗?车多车快就先让汽车通过再过马路。人多且已走在斑马线上,汽车就先礼让先人通行。要做到相互礼让。才更健康更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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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20-8-13 16:47: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永远记住 发表于 2020-8-13 15:33
可以不谅解的。你觉得无论如何都要对方进去蹲,而且越重越好,那就不给对方谅解书,没人会怪你。
我的意 ...

车多,行人为什么一定要争抢过马路?尊重生命,就要学会相互礼让。看到行人走斑马线,大多车都会礼让,可也有些盲区或分神的司机,所以别以为走在斑马线上就像在家走楼梯一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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