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对因案致贫的退伍军人杨某玉及其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帮助解决家庭实际困难,为退伍军人送上检察关怀。
2019年3月16日,杨某玉驾驶小车在小区停车带停车时,与正在倒车的张某栋因车位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杨某玉被张某栋用拳头殴打头部倒地不省人事。经鉴定,杨某玉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杨某玉在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2个多月病情并无好转,于2019年5月28日转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治疗,7月26日进行双侧颅骨修复和脑积水分流手术,8月6日从江滨医院转回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至今。到目前为止,治疗费用已高达90多万元,尚欠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费十多万元。杨某玉目前仍处于昏迷状态,需要24小时陪护。为筹集杨某玉的治疗费用,其家属向亲戚朋友借款20多万元,而被告人张某栋赔偿了20.65万元,但以上款项远不够支付杨某玉的巨额医疗费。
获知该情况后,钦北区人民检察院立即组织人员主动联系被害人的家属,深入调查了解被害人目前的家庭情况,认为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建议并帮助其家属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接到申请后,该院立即组织办案人员对该案进行全面审查、核实被害人家庭情况,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杨某玉一家申请到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钦北区人民检察院着力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拓宽救助渠道,聚焦重点救助的几类人员,化被动为主动,通过司法救助,切实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缓解家庭困难,传递检察温暖。
来源:钦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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