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公安局对接报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绝不手软,坚持露头就打,让犯罪分子无处可逃。10月12日,江城派出所成功抓获3名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
8月28日,浦北县公安局江城派出所接到赵先生报警称,其儿子小赵和朋友在浦北县江城街道东风桥桥头处被人打伤了,请求出警处理。接警后,江城派出所民警马上出警处置,经了解,8月28日凌晨,小赵与朋友两人骑电动车路过县城东风桥桥头时,突然遭到三名陌生男子的追赶、持械殴打,三名陌生男子将小赵和其朋友打伤后,迅速开车逃离现场。了解情况后,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现场勘查和多方走访,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黄某、黄某杰、宁某鸿。10月12日,江城派出所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后,迅速出击,在浦北县城某小区内成功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黄某、黄某杰、宁某鸿抓捕归案。
经审讯,黄某、黄某杰、宁某鸿三人对他们殴打他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黄某、黄某杰、宁某鸿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违法犯罪,严惩不贷!浦北警方对所有违法犯罪进行高压态势打击,采取零容忍态度,让所有违法犯罪无所遁形。
法律小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来源:浦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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