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2日,我区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钦州市钦北区广场丽园2期陈某某是广州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我区已于第一时间对该名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钦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为进一步寻找与该名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人员,现将该密切接触者近日的行迹公告如下。 陈某某在钦州市的行程轨迹3月2日:前往广州市红棉服装城进货。 3月3日:13:48-17:55从广州市乘坐动车到南宁东站(D3677车次1车03A),18:35-19:12从南宁东站乘坐动车到钦州东站(D9633车次1车03C),19:15左右出站搭乘出租车(车牌号不详,戴口罩)到广场丽园住处,之后未外出。 3月4日—7日:每天10:00-22:00左右在赛格步行街C1-30商铺,就餐采用外卖方式解决,其他时间在住处未外出。 3月8日:10:00-19:30左右在赛格步行街C1-30商铺,19:30左右自行开车到松宇时代城的江东酒店与闺蜜聚餐,22:30左右自行开车与闺蜜到五月天酒吧。 3月9日:2:00左右从五月天酒吧步行返回住处,10:00-22:00左右在赛格步行街C1-30商铺,其他时间在住处未外出。 3月10日:10:00-15:00左右在赛格步行街C1-30商铺,15:10-16:00左右步行到仟仟万家超市购物,购物后返回赛格步行街C1-30商铺,16:00-22:00左右在赛格步行街C1-30商铺,23:00左右知道广州市红棉服装城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自行开车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随后返回住处未外出。 3月11日:10:00-18:00左右在赛格步行街C1-30商铺,18:00左右自行开车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9:00-22:00左右在赛格步行街C1-30商铺,其他时间在住处未外出。 3月12日:10:00-18:00左右在赛格步行街C1-30商铺,18:00左右返回住处,随后转运到隔离酒店进行隔离。 请与该名密切接触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钦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