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钦北区人民政府已发布《钦北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命令规定于2022年4月7日至5月10日在全区林区及林区边缘范围10米内全面执行禁火令,以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但仍有个别群众无视禁火令铤而走险,近日,钦北警方依法查处两名违反“禁火令”放火炼山人员。
4月12日凌晨,钦州市公安局大直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双那村委某山岭放火炼山。 接报后,大直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侦查。经了解,苏某远通过林某堂介绍,承包大直镇双那村委一块约50亩的山岭用于种植桉树,因疫情期间,未能及时烧草炼山。苏某远电话村委咨询炼山许可,村委要求其递交申请书,通过审批后才可放火炼山。然而苏某远、林某堂两人不以为然,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于4月11日20时至24时组织6、7名群众放火炼山。 目前,钦北警方已依法将苏某远、林某堂传唤回派出所,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钦北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对两人给予治安处罚。
钦北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警方提醒
当前,天干物燥,防火形势严峻,呼吁辖区广大群众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提高防火意识,按照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有关要求,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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