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了近8年的欠款,被执行人陆某某压根就没把法院判决当回事,住着大房子开着小汽车,这日子照样过得舒坦。4月12日,钦南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迅速行动,成功将被执行人车辆扣押。
案情缘由 2012年3月,被告陆某某因资金周转向原告谢某某借款22000元,又于次年的5月11月再次借款30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
事后陆某某迟迟未归还借款,谢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14年将陆某某诉至钦南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陆某某需偿还借款本金52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陆某某没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此,谢某某向钦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陆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数次联系陆某某均未果,不配合法院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线下传统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顿时陷入了困境,只好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谢某某也觉得追回钱的机会非常渺茫了。
电话提供财产线索 当日上午,“余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陆某某家中有一辆本田牌白色小汽车,你们快去扣车……”该院执行局干警余凤银接到申请执行人谢某某的电话,其急切地向执行干警提供陆某某的财产线索,并请求法院立刻前去扣押车辆。
挂断电话后,执行干警余凤银整理齐全相关法律文书后就立即驱车前往。来到陆某某家中后,看见其屋前确实停放一辆小轿车,但是发现家门口紧闭,敲门后无人应答。
然而,执行干警们并没有放弃,决定来个“守株待兔”,要把被执行人堵在家门口,大约经过一个小时左右的等待,终于见到了下班回家的陆某某。 “
执行干警对其说明此次的来意和目的,当场对该车辆进行权属确认,并严肃对其躲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其有能力执行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 但陆某某仍以自己没钱为由拒绝还款,执行干警当机立断表示要将涉案车辆依法扣押回法院。 陆某某这下慌了神,担心轿车被拍卖,于是主动和执行干警表示自己愿意调解,并履行义务。 调解现场 扣押车辆的当天,谢某某与陆某某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在调解之初,陆某某仍坚决认为自己没有欠这么多钱,不愿意偿还全部借款,为此双方在还款数额上再次陷入了争执。
随后,执行干警再次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摆事实、讲道理、明法律,同时也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执行风险等问题。最终,双方都作出了让步,陆某某先行一次性偿还借款26000元,剩余借款分期偿还,谢某某自愿放弃借款利息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解除对车辆的查封。
执行干警将部分执行款发放到谢某某手中,谢某某十分激动,对钦南法院的执行力度连连夸赞。
来源:钦南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