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来了!
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钦州市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实施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其余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均在禁渔范围不得私自开展捕捞活动!!!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
《钦州市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
禁渔期间,市农业农村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巡查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电鱼、地笼捕捞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查获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禁渔内容 禁渔范围:钦州市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 禁渔时间:2023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止作业类型: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方式。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管理目标 通过加强水上和陆上监督检查,把好水上、码头、港口、停泊点、市场管理关,确保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基本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禁渔管理目标。 举报电话 市内陆水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777-3898383 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0777-2824418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0777-6423006 浦北县农业农村局:0777-8212018 钦南区农业农村局:0777-2869612 钦北区农业农村局:0777-2825342
市农业农村部门提醒 广大渔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禁渔各项管理规定 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 积极参与禁渔监督管理工作 共同保护我市内陆水域渔业资源 不断推进我市内陆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丨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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