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警察同志,要不是你们,我的手机肯定是要不回来了……”3月12日,陈先生和唐先生来到灵山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高兴的领回了被盗手机,并对民警为其破案挽损表示由衷的感谢。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1日清晨,在县城燕山路经营一家手机店的陈先生像往常一样来到店面准备开张营业,但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店面卷闸门被撬开, 店内一片狼藉,现金、笔记本电脑及货柜内上20台手机全部不翼而飞,经济损失达6万多元。接报后,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组织警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就在民警紧锣密鼓开展案件侦查工作时,2月20日,民警接到群众唐先生报警称:其在县城燕山路经营的手机店被盗走了7台手机。通过对监控视频进行比对甄别,民警发现两起案件系两伙青年男子所为。经深入摸排,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发现麦某皇(来宾市忻城县大塘镇人)、邬某涛(柳州市柳江区人)、梁某杨(柳州市柳江区人)、何某强(柳州市柳江区人)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26日凌晨1时许,在柳州警方的协助下,民警在柳州市柳江区将麦某皇、邬某涛等4人抓获,追回被盗手机4台。经审讯,麦某皇、邬某涛等4人对其结伙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经查,麦某皇、邬某涛等人均系社会闲散人员,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他们便合谋去手机店偷手机换点钱来花,经过一番物色,最终选定对陈先生、唐先生的手机店面下手。凌晨时分,麦某皇、邬某涛等人强行将店面的卷闸门撬开,进入店内实施盗窃,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随后进行销赃。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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