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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你的样子f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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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爆料]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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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24-5-11 06:00:38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法律的强制力,

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失信信息向有关政府机关、金融机构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联合进行信用惩戒。一旦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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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24-5-11 06:05:52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希望法律能制裁这个梁新强老赖,把他拘留,让他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在这耍赖,不履行协议是受到一定责任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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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5-11 08:53:15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人家凭本事借钱为啥要还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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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24-5-15 01:34:52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借出去的是敌人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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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5-17 09:22: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有什么门路催执行的吗?一起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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