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1789|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焦点话题] 集中夜查!钦州市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风险治理!

    [复制链接]
scan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4-5-31 09:46:0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为持续推进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5月29日晚,钦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市消防、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第二轮集中夜查行动,重点针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开展整治。

        期间,联合检查组深入蓝天丽都、农垦家园等住宅小区,对架空层、地下室、一楼门厅、疏散通道等部位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进行检查,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主体责任落实、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情况进行整治。

        针对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联合检查组积极与物业、业委会沟通,现场组织人员搬离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进行劝导教育,引导其自行拆除。同时,检查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加强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当晚集中夜查行动中,各县(区)、乡镇联合检查组同步开展夜查,据统计,此次联合整治行动全市共成立55个联合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244人,共检查住宅小区24个,检查自建房97个,检查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等场所137家,累计现场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476辆,检查发现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数量11辆。

        下一步,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紧盯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风险,持续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将电动自行车管理融入日常工作当中,确保辖区火灾形势安全稳定。


来源:钦州消防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57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4-5-31 10:20: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好多电动车都是放在家里楼下充电的,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4-5-31 10:20: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多宣传多教育总是有点效果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4-5-31 10:27:3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家以前也是在家里充电,现在都改到在屋外充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4-5-31 10:27: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那种从楼上抛线下来充电的更加可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4-5-31 10:46:5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4-5-31 10:57: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其实很多人不理解电动车的安全隐患问题关键在什么地方,绝大部分发生火灾的电动车是锂电池电动车!要查,就重点差锂电池的电动车,包括改装的锂电池电动车。如果铅酸电池是不存在危险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4-5-31 11:36:5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情境 发表于 2024-5-31 10:20
多宣传多教育总是有点效果的

只是“有点效果”而已,要想效果显著,就得采取一些让人肉疼的措施,比如罚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4-5-31 11:39:5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I嘻哈 发表于 2024-5-31 10:27
那种从楼上抛线下来充电的更加可怕

小区里,在自家杂物房关上门充电的更更更更更更可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4-5-31 14:53:34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帖是一种美德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24-5-31 15:44: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坚持长效整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4-5-31 15:51:42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西
买油车多香,个个偏要买电动车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4-6-25 14:51 , Processed in 0.156231 second(s), 18 queries , X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