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钦南市场监管局 于 2024-7-24 17:03 编辑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24年7月22日11:03,您在钦州360网发表网帖《[我要爆料]太恶心了,在钦州这家餐饮店买一碗螺蛳粉,吃出了一只小强尸体》,反映向阳街某某店螺蛳粉有蟑螂的问题,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针对帖子反映的问题,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该店墙上张贴着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二、经核查发现该店食品处理区与外界相通的门、窗敞开,未安装使用“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就餐区案台上摆放着的已制作好的食品未使用“防尘、防尘、防蝇”设施。 三、执法人员查看了该店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均在保质期内,感观上未发现异常。 经核查,该店未安装使用“三防”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期限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力度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同时,也感谢广大网友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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