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光荣,失信可耻! 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法律的强制力, 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失信信息向有关政府机关、金融机构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联合进行信用惩戒。一旦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钦南区人民法院现发布2024年第21批 督促履行人员名单,如下: 一
姓名:汪裕勇 住所地:钦州市新兴街18号钦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原旧二中往西约200米)宿舍区内租住 执行案件:(2022)桂0702执恢35号 执行标的:191375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二
姓名:文仁强 住所地:广西北海市合浦县乌家镇乌家村委会九队新城街118号 执行案件:(2023)桂0702执468号 执行标的:815467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三
姓名:陈美兰 住所地:广西北海市合浦县乌家镇乌家村委会九队新城街118号 执行案件:(2023)桂0702执468号 执行标的:815467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四
姓名:朱励清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永福西大街48号 执行案件:(2022)桂0702执恢129号 执行标的:1326258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五
姓名:陈秋丽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永福西大街48号 执行案件:(2022)桂0702执恢129号 执行标的:1326258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六
姓名:胡猛才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旧菜市巷14号 执行案件:(2020)桂0702执2455号 执行标的:3000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七
姓名:黄国驰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沿水路坛北巷13号 执行案件:(2023)桂0702执906号 执行标的:1542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请各被执行人慎重考虑以上后果, 并尽快采取行动,履行应尽的判决义务。
来源:钦南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