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开投水务有限公司关于钦州市子材 西大街41号综合办公楼一、二、三层 第二次公开招租的公告 钦州市开投水务有限公司将对本公司管辖的钦州市子材西大街41号综合办公楼一、二、三层以现状进行第二次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情况 钦州市子材西大街41号综合办公楼一、二、三层面积:(一层面积:410.60平方米,二层面积:672.69平方米,三层面积:676.95平方米)共计:1760.24平方米。 以上租赁物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经营范围(餐饮、娱乐、修理、医疗等行业除外,具体可向招租方咨询了解)。 二、公开招租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6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钦州市子材西大街41号供水大厦712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副经理,0777-2890002、15007773368。 (三)现场竞价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暂定,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竞价地点:钦州市子材西大街41号钦州市开投水务有限公司813室(暂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报名资格 竞价方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没有被相关单位列入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债权债务纠纷,无拖欠我公司租金等款项。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委托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现场查验证件原件后返还(注:有意参加竞价者请先将竞价保证金存入我公司账户,报名时提交竞价保证金现金缴款凭证方能报名)。 四、竞价规则 (一)如有2家或以上单位(或个体)报名的,将以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者,报名者均需参加现场竞价,按价高且高于招租底价者成交(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原承租人)。 (二)招租底价、竞价加价、租金标准、租期、合同履约保证金等详见信息表,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低于成交年租金的20%租赁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如因城市建设、管理的需要使用或征用到该物业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成交方必须无条件归还物业,并且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因此给成交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租金按成交方实际使用商铺的时间计算。 (四)成交方须在成交之日起10天内与招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合同版本请到报名地点了解查看)。逾期未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则视为成交方反悔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成交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方在租赁期内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成交方应按招租方规定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如有违反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招租方以物业现状进行出租,成交方如需拆除、改变租赁物建筑结构的,需经招租方及租赁物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成交方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设施设备需符合环保、消防及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一切合法手续由成交方自行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成交方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设施设备均由成交方自行配备,经营期间的盈亏与风险及安全责任均由成交方负责,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竞价前请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及招租须知,并详细了解、实地查看租赁物,分析经营与安全风险,充分考虑不可预见的经济损失,做到心中有底、不盲目参与。 五、竞价保证金 (一)报名方须向招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不缴纳竞价保证金或款项来源备注不正确的,视为放弃报名参与竞价。 (二)报名人数达到竞价条件时,已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报名者未按时参加现场竞价的,视为违反竞价规则,招租方不予退还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 (三)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的竞价方向招租方提交退还竞价保证金申请后,招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方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足额补缴),成交方未在规定时间与招租方签订商租赁物租赁合同的,成交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价方一旦缴纳竞价保证金则视为已知悉并理解本公告内容。 六、租赁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全称:钦州市开投水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账 号:6132 5750 1765 款项来源备注:钦州市开投水务公司房屋竞价保证金 七、 招租方拥有本次招标事项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钦州市子材西大街41号综合办公楼一、二、三层招租信息一览表 2.钦州市子材西大街41号综合办公楼一、二、三层招租项目平面图 3.钦州市子材西大街41号综合办公楼一、二、三层招租项目位置图 钦州市开投水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 (联系人:方仕惠,联系电话:1500777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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