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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爆料] 地方政府处事立场朝令夕改,请问其公信力与权威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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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4-9-21 05:30:2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本帖最后由 hukehuan 于 2024-9-21 08:36 编辑

  钦北区大直镇天岩村1981610日依法依规领取了红旗生产队补锅佬岭《山权证》,红旗生产队补锅佬岭《山权证》其山界东、西、南、北的界限清晰;三十六曲林场1981129日也领取了部分补锅佬岭《山权证》,其中三十六曲林场补锅佬岭《山权证》所写的长江岭东、西、南、北的界限模糊不清,此山权证是存在问题的;而钦北区政府在1998年处理三十六曲林场与天岩村补锅佬岭林权纠纷中没有尊重事实做出了不公政的政府裁决“北政处[1998]6号”, “北政处[1998]6号”为钦北区大直镇天岩村委会天岩村补锅佬岭林权纠纷播下了混乱“种子”。
  自此,当地不安分的百姓就会蠢蠢欲动,对补锅佬岭进行无休止的侵犯,2005年、2007年、2008年、2010年至2011年,不法之徒在补锅佬岭犯下多起案件(损毁补锅佬岭林地木苗、霸占补锅岭林木割松脂,甚至偷伐林木卖,更甚者因林地纠纷在补锅佬岭引起群体斗殴事件造成7人受伤)……
     钦北区政府2014年的“北政处[2014]12号”2016年的“北政处[2016]3号”两个决议通过对当时天岩大队干部及红旗小学老师的调查,尊重事实维护了红旗生产队补锅佬岭《山权证》的林地林权归属,但钦北区政府2024年的“北政处[2024]24号”决议却又违背事实依据,将红旗生产队补锅佬岭《山权证》的林地划给了不法分子,这无疑是纵容不法之徒的犯罪行为?
  钦北区政府如此缺乏政治意识,处事立场朝令夕改,请问其公信力与权威何在?一个缺乏公信力与权威的政府又如何能搞好当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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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处2024(24号)

北政处202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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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处2024(24号)

北政处202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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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处2024(24号)

北政处202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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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处202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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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处2024(24号)

北政处202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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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处2024(24号)

北政处202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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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处2024(24号)

北政处2024(24号)

红旗生产队补锅佬岭《山界林权证》.jpg (109.9 KB, 下载次数: 2)

红旗生产队补锅佬岭《山界林权证》

红旗生产队补锅佬岭《山界林权证》

红旗生产队补锅佬岭《山界林权证》1.jpg (55.43 KB, 下载次数: 1)

红旗生产队补锅佬岭《山界林权证》

红旗生产队补锅佬岭《山界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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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曲林场《山界林权证》

三十六曲林场《山界林权证》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2 收起 理由
钦州大沙田 + 1 再过几年,当事人都死完了,想怎么判都行
红楼无梦 + 1 公信力肯定是没有的、权力的话、你大可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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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1 22:14:19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反映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就对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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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1 18:38:54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西
这什么时代了,还有人相信公信力?连它自己都不信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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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21 16:08: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佛音 发表于 2024-9-21 08:35
一切改革开放前的都不作数、以最新颁发证书为准,都没有的话-就看谁实力硬了。

楼主说的“就看谁实力硬了”是至理名言,这个实力其实就是是后台实力,这些不法分子拿着一本1953年假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在市中院2015年和2017年与钦北区政府及市政府的2次官司居然赢了,这让钦北区政府和市政府颜面扫地,这说明其后台是极强的,之后2024年钦北区政府不得不屈服于其后台权力之淫威,索性将红旗生产队补锅佬岭《山界林权证》的林地瓜分给这些不法之徒,国家法律及地方政府被不法之徒强大的后台权力玩弄于股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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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1 08:35:46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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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24-9-21 05:58:0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本帖最后由 hukehuan 于 2024-9-27 17:57 编辑

钦北区大直镇天岩村补锅佬岭林在“四集中”时期由当时钦州县大直公社天岩大队管理,1958年天岩大队干部为搞好大队农业社经济,组织社员在补锅佬岭建立畜牧林场,并派专业人员管理……
1962年“四固定”时,整个补锅佬岭固定给了天岩大队,天岩大队补锅佬岭畜牧林场还在发展,林业专业队一直管理着补锅佬岭畜牧林场……
1966年初“四清”运动时,为响应上级号召,红旗大队(天岩大队)干部与红旗小学校长唐上桐商议决定将原天岩大队补锅佬岭畜牧林场划给红旗小学作勤工俭学基地……由于补锅佬岭勤工俭学基地离红旗小学较远,学校不好管理,1966年底红旗小学校长唐上桐又与红旗大队(天岩大队)干部商议,要将补锅佬岭勤工俭学基地与天岩村东队那记窝一垌田兑换(当时红旗小学补锅佬岭勤工俭学基地是无需负担国家公购粮税的,而天岩村东队耕种那记窝田每年要交400斤购粮税,之后才由天岩村上、东、西三队共同分担这400斤购粮税直到2005年国家取消粮食税,),也就是在1966年天岩村东、西、上队三队合并为红旗生产队,红旗生产队也自此开始经营补锅佬岭勤工俭学基地,1968年驻村干部黄尊荣和队长(胡业芬)带领队员到补锅佬岭开荒造林……
1976年红旗大队干部没有经红旗生产队同意,私自将红旗生产队大部分补锅佬岭与红卫林场(今三十六曲林场)签定山界协议(这是不合法的协议)。
1981年红旗生产队依法依规按程序领取了大直公社红旗生产队补锅佬岭《山界林权证》。可以说,大直公社红旗生产队补锅佬岭《山界林权证》是继承了红旗小学补锅佬岭勤工俭学基地,也就是继承了原天岩大队补锅佬岭畜牧林场。



补锅老山定权证明.jpg (116.19 KB, 下载次数: 3)

当时红旗大队干部证言

当时红旗大队干部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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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红旗小学校长证言

当时红旗小学校长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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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驻村干部黄尊荣证言

当时驻村干部黄尊荣证言

交粮证明1.jpg (220.18 KB, 下载次数: 2)

天岩村交粮证明

天岩村交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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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9-21 14:25:33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帖是一种美德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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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9-21 15:28:2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听听标点符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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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24-9-21 21:35: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申请人乐怀组的诉求在钦政复决字【2016】23号已解答很清楚了,北政处[2016]3号也否定了乐怀组的诉求,北政处2024(24号)裁决不是自我打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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