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莫永强与被执行人赵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彪,男,1966年4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万福镇塘东村同江自然村32号,公民身份号码:362421196604183237。 执行案号:(2023)桂0702执132号 标的:235400元及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赵彪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相关情况严格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杨法官 0777-3618737 悬赏有效期限:自2024年9月26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源:钦南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