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于2024年11月15日在南宁市召开国道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大风江大桥、国道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龙门大桥车辆通行费定价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4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 桂景大酒店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71-5806666)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文信路桂景巷1号桂林大厦 三、定价听证方案 大风江大桥和龙门大桥是北钦防一体化的重大基础设施支撑项目,是国道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主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大风江大桥起于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跨越大风江,止于北海市合浦县西场镇,项目路线全长5.03公里;龙门大桥起于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跨越龙门海峡,终点接钦州港区,项目路线全长7.637公里。大风江大桥、龙门大桥项目建成后,将打通广西滨海公路的“卡点”,有力促进北钦防一体化和北部湾经济区高质量发展,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单位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大风江大桥、龙门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建议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核,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定价听证,最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在开展成本监审基础上,定价机关对收费标准进行充分论证,结合各方意见,拟定了大风江大桥和龙门大桥各两套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听证方案,以供听证。 (一)大风江大桥 听证方案一:结合成本监审结论,考虑投资回报率与税金支出,大风江大桥1类客车的通行费收费标准为13.00元/车次,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1-4类客车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2.5,收费标准分别为13.00元/车次、20.00元/车次、26.00元/车次、33.00元/车次;1-6类货车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收费标准分别为13.00元/车次、27.00元/车次、41.00元/车次、49.00元/车次、50.00元/车次、53.00元/车次。具体详见表1:
听证方案二:结合成本监审结论,考虑投资回报率与税金支出,大风江大桥1类客车的通行费收费标准为13.00元/车次,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1-4类客车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2.5,收费标准分别为13.00元/车次、20.00元/车次、26.00元/车次、33.00元/车次;1-6类货车收费系数分别为1、2、2.5、3、3.5、4,收费标准分别为13.00元/车次、26.00元/车次、33.00元/车次、39.00元/车次、46.00元/车次、52.00元/车次。具体详见表2:
(二)龙门大桥 听证方案一:结合成本监审结论,考虑投资回报率与税金支出,龙门大桥1类客车的通行费收费标准为33.00元/车次,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1-4类客车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2.5,收费标准分别为33.00元/车次、50.00元/车次、66.00元/车次、83.00元/车次;1-6类货车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收费标准分别为33.00元/车次、69.00元/车次、104.00元/车次、124.00元/车次、127.00元/车次、135.00元/车次。具体详见表3:
听证方案二:结合成本监审结论,考虑投资回报率与税金支出,龙门大桥1类客车的通行费收费标准为33.00元/车次,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1-4类客车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2.5,收费标准分别为33.00元/车次、50.00元/车次、66.00元/车次、83.00元/车次;1-6类货车收费系数分别为1、2、2.5、3、3.5、4,收费标准分别为33.00元/车次、66.00元/车次、83.00元/车次、99.00元/车次、116.00元/车次、132.00元/车次。具体详见表4:
四、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相关规定,定价机关对大风江大桥、龙门大桥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审核结论为:大风江大桥30年收费期年平均成本为63,881,313.72元,年均标准车流量6,295,562车次,标准车(小客车)全线单位平均通行成本10.15元/车次;龙门大桥30年收费期年平均成本为296,627,952.39元,年均标准车流量9,222,516车次,标准车(小客车)全线单位平均通行成本32.16元/车次。 五、听证会听证人、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共3名,具体名单如下: 林安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张 孟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邓小莲 自治区财政厅 (二)听证会参加人共20名,具体名单如下: 1.消费者(8名): 梁金艳 钦州市第四中学 李振翔 广东星巴克有限公司 石 玲 钦州市户外运动协会 赵植毅 南宁市良庆区五象航洋城浙江国遥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唐才平 广西鸿盛展览有限公司 庞 杰 自由职业 莫 菲 自由职业 覃丽丹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经营者(3名): 陈智杰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黄建有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贾利强 广西欣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3.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 马宗骏 广西骏马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刘 军 钦州市钦州港嘉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4.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 解桂海 广西社会科学院 罗 竟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公路学会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黄远林 自治区人大代表 黄海清 自治区政协委员 6.政府部门人员(2名): 莫荣惠 自治区国资委 金庆会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7.社会组织人员(1名): 钟世新 广西道路运输协会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共6名,具体名单如下: 邓晓玲 广西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 婷 个体户 梁 涛 自由职业 刘已川 自由职业 黄色平 自由职业 张来军 自由职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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