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献血证永不过期 献血者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优先用血的权益成功献血的献血者可获得钦州市中心血站提供的纪念品、献血证。献血证都是不存在有效期的,是终身有效的。
根据《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支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献血者临床用血的,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钦州市公民无偿献血管理办法》规定:在钦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并按如下规定用血及返还血液成本:献血者血液经检测合格的,自献血者最后一次献血之日起,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5年内可以按献血总量的2倍享受血液制备的成本费用补偿,5年后可以终身按献血总量等量享受血液制备的成本费用补偿。献血者本人献血总量累计达到1000毫升及以上的,其本人用血时可以终身不限量享受血液制备的成本费用补偿。直系亲属包括献血者的父亲、母亲和子女。其中父母亲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属于已婚双独生子女中献血者的父母亲则包括双方父母;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获表彰的权利 国家级表彰(每两年表彰一次)。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的有关规定:无偿献血累计达20次(4000毫升)、30次(6000毫升)、40次(8000毫升)的献血者分别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授予终身荣誉奖(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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