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光荣,失信可耻! 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法律的强制力, 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失信信息向有关政府机关、金融机构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联合进行信用惩戒。一旦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钦南区人民法院现发布2024年第35批 督促履行人员名单,如下: 一
姓名:梁和智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鸡丁村委鸡丁头大村23号 执行案件:(2023)桂0702执133号 执行标的:845324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二
姓名:杨广力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久隆镇白鹤村委杨屋村20号 执行案件:(2022)桂0702执2153号 执行标的:2114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三
姓名:李国业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久隆镇久隆村委竹仔岭村33号 执行案件:(2022)桂0702执2153号 执行标的:2114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四
姓名:梁培亮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英学村委浪拐19号 执行案件:(2021)桂0702执2035号 执行标的:160826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五
姓名:何彬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尖山镇九鸦村委九鸦坪一队18号 执行案件:(2022)桂0702执2304号 执行标的:700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六
姓名:胡猛才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旧菜市巷14号 执行案件:(2020)桂0702执2455号 执行标的:3000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请各被执行人慎重考虑以上后果, 并尽快采取行动,履行应尽的判决义务。
来源:钦州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