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百姓心声] 钦州交警三大队 事故科和中队长 醉驾凭什么不抓人?(相关工作人员回复)

[复制链接]
scan
49#
发表于 2011-8-17 00:32: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顶帖是一种美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0#
发表于 2011-8-17 00:35: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三大队滴,有几只狗叨是为民办实事的?你有钱有背景,一切都好办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00:40: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引用第20楼jy02424639于2011-08-16 19:41发表的 : 我是这起交通事故的处理人员,我就是姓甘的。我要更正几点 第一点:我不是科长,我只是一名普通的事故处理民警; 第二点:和我一起去事故现场处理的不是吴大队长,因为你这件案子摩托车驾驶员受轻微伤,车辆损坏程度顶多不过几百元,按道理和按照事故处理规定,都不用我们大队长处理。 第三点:你用13877777790这个手机发信息给我,说要留证据在网上言论,我感觉很莫名其妙,因为这个案件我只是事故现场参与处理而已,后来我移交给其他同事处理了。 第四点:你连事故处理人员的名字,职务都还没调查清楚就急匆匆的上网来发布信息了,你想表达什么? .......
请问你接受的事故可以随便留给别人处理吗?你台不负责了吧! 今天下午是解决了,但为什么没有给血液鉴定书?为什么还要我朋友填了对方的修车和车管所拿车的那笔钱?你有胆量出示事故图和我相片的对比吗? 其实你也是乱说话!起码你也不是处理事故的人,你只是在现场的人,但处理结果不是你!你也肯定了事情的公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2#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00:42:3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那老人今天还好好的自己去车管所拿车!拍个片就算了但不应该欺负外地人!把所有责任推在我朋友身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00:55: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Re:钦州交警三大队 事故科和中队长 醉驾凭什么不抓人?

第四点:你连事故处理人员的名字,职务都还没调查清楚就急匆匆的上网来发布信息了,你想表达什么?你做为警察你在现场 不找你找谁? 第七点:这个案子今天下午我同事不是吧它结了吗?你在这里瞎吵什么你作为一个警察你态度请好一点,你肯定了你同事处理事故做了公平公正透明?不公平不公正我就要询问 第六点:这个案子按照我来做,就应该将双方车辆扣回去之后委托拆检,送血去检验,询问笔录,机动车驾驶证证件查询,请问你做到了那一点?血液检测报告呢?在哪里? 第五点:我不懂你在不在现场。你在现场,你自己看一下那天事故现场围了多少村民;你不在事故现场,麻烦你问下你朋友那天事故现场围了多少村民。我们不扣车,可以,有本事你叫你朋友自己把自己面包车开出去那请问你们领那份工资有神马用?穿警察的衣服有神马用?你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警察吗? 第八点: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甘佐明警官,警号963267,有本事你来办公室找我理论,记得叫上报社和电视台的,我就怕你不敢来。想找茬是吧?想哗众取宠是吧?什么都不搞清楚你就敢发这种帖子你们封锁一个新闻还不容易!但你不要那么嚣张好不?网络才是百姓的心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4#
发表于 2011-8-17 01:01:3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楼主 别傻啦 你斗不过大陆公安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
发表于 2011-8-17 01:03:2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去做其世界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
发表于 2011-8-17 01:03:5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福建佬最信不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7#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01:05:5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引用第55楼爱买爱卖于2011-08-17 01:03发表的 : 福建佬最信不过
可以喊交警发处理事故的相关材料的!先不说那一方是骗人!但不应该连个血液检查报告都没有吧?那天那车是 醉驾的!为什么又不按正规处理呢?而且现在是严打期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8#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01:06: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引用第53楼Benzema于2011-08-17 01:01发表的 : 楼主 别傻啦 你斗不过大陆公安的!
斗不过是因为大家都没有斗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9#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01:07: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大家太姑息养奸了!每次被交警宰了都不当一回事情,这样就养成给欺负的习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0#
发表于 2011-8-17 01:09:3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4-11-16 17:53 , Processed in 0.154038 second(s), 1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