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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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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再在钦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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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8:49: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原帖由 流云 于 2009-8-13 18:25 发表 开口有楼有车。都某识你系睇中车啊睇中人。
我不是说了吗,人品要好,要有上进心!! 顺便回复楼上的楼上,除了不是公务员,其他都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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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09-8-13 19:28: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2020

鱼与熊掌,两者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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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09-8-13 19:46: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哈哈,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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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09-8-13 19:47: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自己以为有点姿色,就来卖弄,哈哈,楼主,可以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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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09-8-13 19:57: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够条件吗.什么都有就没有时间找女有.有意加56341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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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09-8-13 20:41:5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原帖由 mjsh811120 于 2009-8-13 19:47 发表 自己以为有点姿色,就来卖弄,哈哈,楼主,可以去死了
好啊 一起啊 要不你先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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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09-8-13 22:29:4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贱人,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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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09-8-13 22:51:1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人生如戏,我们总是将生命抵押在命运里,将命运解释在冥冥中,将爱情束缚在婚姻里.将婚姻溶解在围城外,我们也总是徘徊在没有方向的荒林,总失去勇气在没有结局的角色.固执地支撑没有安全感的宿命.狠心地焚烧没有归宿感的故事.无情地摧毁没有成就感的记忆,绝望地踏碎没有幸福感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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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009-8-17 13:41: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一方面高呼男女平等,一方面又很认真地把自己当需要呵护的小女人,呵呵,要求确实过份了。当了小姐还要立贞牌坊,无耻也要有个限度吧。 关于6060小姐提出的要求,我没有太多意见,只是中间加几点小条件。就算是结了婚,男女双方也是独立的生命体,你死,不代表他的生命体要终结,所以,关于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还是摆上台面来说清楚比较好。 1、需要。分为个人需要与家庭需要。你个人需要:比如化妆品、衣服等,因是你个人消费,所以该由你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家庭需要:包括家庭的一切开支,如伙食费、买家具费用、必要的家庭储备金等,双方各出一半,以出资少者为标准。例:我只有能力每月为家庭支出一千蚊,你有能力支出两千蚊,但你也只需要支付一千蚊。 2、责任。对于家庭的分工,双方必须明确责任,免得引起不必要个矛盾。什么时候由谁来负责实施,应有细则,若不能履行,应有相关的惩罚。关于赡养两老个责任,你养你个,我养我个,互不相干。毕竟,我搂你公仔妈仔某是几熟,想来巨地都某好意思要我个只陌生人个野,反之也一样。 3、权利、义务。个只涉及到感情问题。虽然你我在前段时间选择了对方,并选择了结婚,但某代表就某有权利去追求再高一层个幸福,基于诚实的基础上,你我完全有权利结束婚姻关系,另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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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009-8-17 19:56: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呵呵。无聊进来看这些征婚也好好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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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09-8-17 22:12: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不敢只是因为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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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09-8-19 14:43: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复 44# 的帖子

你锦子闹人 。 难道你就有素质拉 ? 你可能无聊过头, 连发D也 颠颠肺肺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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