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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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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我这么漂亮,老公竟然叫我去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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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09-10-2 23:04:4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靓妹就某使做工拉?? 你真系色想哦!! 哎 可怜你老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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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09-10-2 23:04: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女人经济上要独立!!不然哪天被抛弃了哭都没眼泪!活得有尊严点不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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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09-10-2 23:06:1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楼主这种品格天生就是做妓的料啊,可惜了,一直被一个辛辛苦苦工作还傻呼呼地付出的好男人包着,楼主你天生丽质,相貌出众,应该出去让全天下的男人都享受一下你的芳香才对,怎么能让你自己都觉得配不上你的老公给独占了呢?可惜了,楼主,你出去卖吧,相信卖得的钱能让你几辈子都不用干活了,就吃吃睡睡,享受就得了,啊,楼主,把手机号码或者其他联系方式留下吧,不用你开价,马上有人去嫖你。楼主的人生真的太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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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09-10-2 23:14: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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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09-10-2 23:17: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女人就一定要靠男人的吗?你不觉得丢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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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09-10-2 23:27: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楼主,你不应该嫁人的啊,太亏啦!楼主快点出来卖吧,趁现在全球经济正在复苏,能卖个好价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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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09-10-2 23:50:4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 按这法条的解释,就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应该参加劳动了。 楼主说她自己不应该劳动。 用楼主的话结合法条来解释就是:楼主就是没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可以进一步推出楼主是个残废! 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优良传统都给楼主你破坏了,你还有脸活啊? 楼主你还敢出来吗?我用这支枪扫死你这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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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09-10-2 23:55: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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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09-10-3 00:05: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换啊只算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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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09-10-3 00:40:5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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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09-10-3 00:48: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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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09-10-3 00:58: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天津
你老公真是瞎了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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