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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转}广西•南宁马山第五届文化旅游美食节暨首届黑山羊杯山地自行车巡游赛(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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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21 14:4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广西•南宁马山第五届文化旅游美食节暨首届黑山羊杯山地自行车巡游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马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南宁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 南宁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协办单位:南宁佰锐户外运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南宁市麦思自行车运动俱乐部 南宁市欧亚马自行车运动俱乐部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1年12月24日(周六)在南宁市马山县举行。 三、竞赛项目:山地自行车赛 设:男子公开组、女子公开组 四、比赛线路 马山县城至加方乡,约42公里,全程水泥或柏油公路路面,沿途由交警和工作人员封闭赛道。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 1、男子公开组限18—50岁(1961年——1993年出生); 2、女子公开组限18—50岁(1961年——1993年出生)。 (二)参赛资格: 1、参赛资格限定为业余自行车爱好者。现役的专业运动员及退役未满2年的专业运动员均谢绝参赛。 2、已在南宁市自行车协会登记注册的俱乐部及车队优先报名,并免收报名费用(限报10个名额)。 (三)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 本次比赛是一项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自行车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锻炼能力,选择参赛项目。 有下列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四)报名办法: 1、以个人或团体报名均可,个人报名填写个人报名表一份(见附表1),团体报名还必须填写团体报名表(见附表2); 2、已在南宁市自行车协会登记注册的俱乐部及车队优先报名; 3、报名时须缴交报名表格及报名费用,人民币50元; 4、报名地址:南宁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2号,电话:+86 771-2191367,传真2191337,邮编:530021); 5、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8日(星期日),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六、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二)检录及比赛时间: 1、比赛开始前一小时开始检录; 2、开赛时间:2011年12月24日14时30分。 (三)比赛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发放; (四)各组比赛以完成规定赛道时间计算成绩; (五)参赛车辆限用山地车,比赛轮胎规格限制为26×1.75(含1.75)以上; (六)比赛关门时间2小时,已到关门时间未完成比赛者须听从裁判员或工作人员指挥退出比赛; (七)有关竞赛的其他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参赛指南》。 七、奖励办法 (一)男子组:奖励前30名,分别奖励奖金及奖状,前八名奖励牌匾一块; (二)女子组:奖励前12名,分别奖励奖金及奖状,前八名奖励牌匾一块; (三)凡在规定时间完赛者,奖励完赛证书一张。 (四)总奖金2万元(人民币),具体分配如下: 名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至十名 十一至二十名 二十一至三十名 男子公开组 2500 2000 1500 1000 800 600 400 300 150 名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至七 八至十 十一至十二 女子公开组 1200 1000 800 600 500 300 200 100 八、费用及报到 (一)保险将由组委会统一为参赛人员购买; (二)已在南宁市自行车协会登记注册的俱乐部及车队优先报名, 大会安排车辆接送参赛队员,接送路线为南宁市至比赛场地往返; (二)比赛当天中、晚餐由大会负责; (三)前往赛区:各参赛运动员请于12月24日7点前到达南宁市桃源路62号跑马停车场签到并领取参赛物品,大会负责装运参赛车辆及参赛运动员前往赛区,8点发车,逾时不候。 九、抗议和申诉: 凡对竞赛成绩、裁判员执法、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在比赛规定结束时间一个小时内向组委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500元人民币申诉费方可受理。如果胜诉,全款退回。 十、其他 (一)比赛结束后,由大会统一安排车辆运送参赛运动员及参赛车辆返回南宁; (二)大会将根据参赛人数安排相应车辆,如参赛运动员或车队有随行人员需大会安排车辆前往赛区,需在报名时提前向大会报备,并缴交相关费用,否则谢绝参与; 十一、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于组委会。 详情请登录:绿城体育网 http://www.12pao.com 转自:http://bbs.gxsky.com/forum.php?m ... D123%26typeid%3D123 转自:女子公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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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1 15:24: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啥也不说,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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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11-21 16:48: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啥也不说,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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