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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回复:
首先感谢你们给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要求,这是对我们足球协会工作的鞭策和促进,就你们提出的意见,我们很重视,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核实,现简要地说几点:
1、经核实,本场球赛中球员、裁判、过程都正常进行和结束。
2、对罚球点球的判罚,康美口腔9号在争抢球的过程中有犯规行为,裁判员予于判罚;必腾队员边路手球裁判员已判罚,场上裁判员认为不存在故意手球,所以没有黄牌。
足球场上之所以设立裁判员,就是让比赛在规则的范围内正常进行,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和标准,也有自己本位的心情,但场上必须以裁判员的判断为准。我们足球协会的裁判是有足球道德操守的,请大家信任和支持。
康美口腔回复足协:
足协称我方队员有犯规行为,请当值裁判员说出我们有哪些犯规行为,且我们有足够场边人员作证!
很明显的故意手球裁判用什么逻辑判定没有故意手球?
足球赛场以裁判为准,但是竞技足球服从裁判的标准是裁判必须做到公平公证,而裁判偏袒一方的执法方式我们无法理解,一场比赛如要以裁判的个人情绪来判罚那还举办什么比赛?!
另外向康美6号做出的黄牌判罚未做解释!
1月8日 14:30,迎春杯第二轮,必腾1:0七人康美口腔。
康美口腔向组委会提出以下申诉:
1、比赛进行到15分钟,我方6号队员倒地抢球,整个过程我方队员从未碰到过皮球和对方球员,主裁判随即向我方队员出示黄牌。
2、距离比赛还有20分钟,我放队员在禁区内未和对方队员发生任何犯规动作,对方队员自己摔倒,主裁判毫不犹豫的判点球,并将我方队员红牌罚出场,次时主裁判距离事发地点不足1米,是什么阻挡和主裁判的眼睛?是黑心?
3、距离比赛还有10分钟,我方32号队员发出过顶球,对方队员故意用手将球拍下,这么明显的黄牌动作裁判依然没出示黄牌。
4、在比赛进行过程中我方队员稍有动作既被吹犯规,而对方动作再大也依然比赛继续。
所以,康美口腔足球队向组委会申请取消当场比赛成绩,更换裁判,择日从新进行比赛!另外,剩下比赛如果还是该裁判执法我们将拒绝开球。 请组委会给出书面回复!
其实此时距离比赛即将结束,必腾队迟迟进不了球,我方理解为:裁判见对方进不了球而比赛也快结束,所以故意黑和心吹判点球,并红牌罚下我方队员,虽然我方门将神勇扑出点球,但是由于他还红牌把我方一名球员罚出场,致使我方防守不力最后时刻被一球决杀!
我们知道必腾队和组委会都是熟人,但是这么明显的黑哨不怕引起公愤吗?
年轻队员参加比赛不容易,我们只是希望有个公平的比赛环境,认真的打好每一场比赛,但是如果比赛是以关系为准则,这样的比赛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公平竞赛可言?!
康美口腔足球队
2012年1月8日
以下ID评论为360活跃ID,绝非我方队员或马甲号:
我们队那时也正好来到球场,大家也都看到了裁判给的红牌黄牌,点球..这些暂不说,必腾的队员故意用手把球打出去的,应该是要给牌的. 但是裁判没有给,确实是令很多人不服的.我就以这点来论而已.裁判应该公正些.
下附我方队员写的申诉书:
申述书 申诉人:康美口腔足球队
被申诉人:钦州市足协
事件的缘由:2012年“方隆”迎春杯足球赛A小组赛 ,裁判在执法康美口腔足球队与必腾足球队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事件的经过:…1.老五第一个黄牌十分勉强,就是在对抗中,可吹不可吹的犯规,也可吹对方犯规的这种,第二张就是老五护球,对方前锋从老五身后冲上来没抢到球,两人同时倒地,按常规和场下人说那就是对方的前锋反规,他不但没球权,还是从后冲上来绊倒老五,他假摔,最后居然吹老五反规给黄牌给罚下,还给点球,
2.对方手球经过是:我们从中后位向左边打快攻反击,对方看球路能越过自己,就迎面用右手在距身体一米远处拦下足球,恶意阻断反击的球路,完全将球阻停,当时咱们还是0比0,这种情况就是红牌,可是连黄牌都没给,和咱们的红牌简直就是颠倒乾坤,
………………………………….
快乐足球需要呵护,体育公平不容亵渎。我们所有参赛球队都非常感谢组织者组织本次比赛,给我们提供交流的机会。本来体育比赛紧张激烈,有些判罚难免存在争议,世界足球悬案也不在少数,但对于上述在本场比赛中这一明显误判而言,无论如何也不能用“误判难免”托辞。否则,它伤害的不仅是我队全体球员的感情,更直接影响本次比赛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公信力。我们也不是惋惜康美口腔队的战败,而是痛心于这样的判罚将影响钦州市的足球环境。在中国足协之前出现的种种丑闻,相信所有钦州足球爱好者都希望钦州足协能“出淤泥而不染”。
特此我们恳请钦州足协仲裁委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足球比赛规则为准绳,主持公道,排除干扰,秉公执法,还我队以公道,还足球以本来面目。对此,我队就此判罚的解决方法提出以下请求,供仲裁委参考选择:
1. 取消我队9号球员的第二张黄牌及追加的红牌。
2. 重赛
3. 在以后的比赛中秉公执法。
此致再次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本次邀请赛仲裁委领导表示崇高敬意。
敬礼
申诉人:康美口腔足球队
201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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