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372|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3.12”植树节你植树吗?

[复制链接]
scan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2-28 09:3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3月12日,是一个打造绿色环境,营建绿水青山,号召人们建设绿色家园的特别日子——中国植树节。   1979年,在邓小平同志提议下,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每年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决议》规定,我国年满11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或者完成相应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植树造林、绿化祖国”作出的第一个重大决议。从此,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作为一项法律开始在全国实施。   2011年是全民义务植树30周年,2012年3月12日是第30个植树节日。30年来,每到植树季节,从东海之滨到雪域高原,从黑龙江畔到南沙群岛,全国各族人民挥锹抡镐,植树播绿,共有127亿人次为神州大地添绿589亿株树。目前,我国森林覆盖率由上世纪80年代初的12%提高到20.36%,全国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从3.45平方米提高到11.18平方米……回首30年,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留下的不仅是举世瞩目的绿色奇迹,更带来了人们生态理念的转变和生态意识的觉醒;创新的不仅是人民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一种方式,更促进了生态文明的发展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为积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支持绿色家园建设,推动全国绿化美化,结合信息化新技术应用推广,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开发建设了中国植树网,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足不出户就可以履行植树义务的信息化植树平台,并于2012年初开通试运行。为了满足不同地区广大网友植树的需要,第一期植树地点选择了3个具有代表性的地方,即长城脚下、黄河壶口和湘江湖畔。实施绿化长城、绿化长江、绿化黄河行动。这一举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普遍反映,中国植树网的开通是一个非常有意义有价值的举措,为网民搭建了一个透明、便捷的捐款植树平台,拓宽了全民义务植树的参与渠道,丰富了义务植树的活动内容,创新了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新的模式,迎来了全民参与植树绿化的新时代。同时更是信息化技术支撑林业植树造林业务的重要体现。   在今年3月12日植树节到来之际,我们将号召大家通过中国植树网这一平台来开展义务植树。据说,针对具有代表性的树木和林子,如生日林、夫妻林、状元林、纪念林等,国家林业局还将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为每一棵树安装一个芯片,配置一个身份证,在林子中布设无线传感器网络,网络节点大量实时地收集林内温度、湿度、光照、气体浓度、树木生长及各种灾害指标情况,并传输到管理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将根据动态监测到的树木生长变化情况,分析树木生长需要的土壤水分、养分、PH值、除虫等适宜的环境信息,促进营造林的标准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实现营造林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打造出一片片“信息林”、“智慧林”等。   “3?12”就要来了,大地回春,大家准备好了吗?让我们快快行动吧,中国的植树造林、生态建设是巨大的公益事业,通过我们的行动,推动中国植树网越办越好,推动全国造林绿化事业蓬勃发展。保护森林,共建绿色家园,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让我们在留下浓浓的一抹绿色下,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2-2-28 10:01:4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准备去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09:18:4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09:19:3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 楼主(钦南区共青团) 的帖子

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2-3-1 09:57:0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电话:0777-3609360|触屏版|小黑屋|手机360|桂ICP备08003557号-1|

GMT+8, 2024-12-26 04:26 , Processed in 0.127465 second(s), 1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