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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一人当皇做官,便可封妻荫子,鸡犬升天,众亲弹冠相庆,还惠及子孙后代,那是封建时代的产物。革命时期,无数的英烈以自己宝贵的生命,换取人民及其亲友的幸福,是理所当然的人人崇尚的伟大壮举。笔者前所未闻的“一人违法犯罪,可让其众亲友荣享‘封荫’”的咄咄怪事,竟然发生在当今的钦州市第三小学校园里!
钦北区教育局招生办原副主任、钦州市三小原校长梁艳红以偷梁换柱手法,贪污了原属公立的双语教学实验学校05—06两年的学费约80多万元,再将这笔钱假广东肖老板之名,投资双语学校基建,把双语学校完全变成其大肆敛财工具的私立学校。她无偿占有市三小的一半校园,建私立学校教学大楼、食堂、小卖部等,将原属市三小的学生公寓楼、价值50多万元的塑胶球场和黑板、课桌椅、电视机等大批教学设备据为私立学校所用。她公然违反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政策,每生每学期违规收学费700元,该校1700多学生,年违规收费多达240万元。另外,梁还安置其亲人管理该校的所有要害部门,其姐姐任财会人员,姐夫刘某管理学生食堂,一日三餐每生交12.5元,年总收费193万元,年净赚90多万元;任其外甥夫妇管理小卖部,营业税、租金分文不交,年营业净赚60多万元。这笔笔巨额收入全部落入梁某及其家族的私人腰包。梁的所作所为是违法犯罪的,她是教育界典型的腐败分子。现在,她已落入法网被拘禁,纯属自食苦果,罪有应得!
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据说梁被****后,她的亲属不断走关系、打关节,不惜血本,非常卖力。还放出风声:梁是不会有事(指不判刑)的。因此,梁的亲属们仍死心蹋地赖着不走,死也不肯放弃他们的“淘金饭碗”。他们借梁未被最后判决,政府没有正式下达没收非法设施和非法所得之机,利用手中掌控有双语学校教室的钥匙之权,借北区政府要求三小无条件地完全接收原双语学校学生,而造成课室紧缺之机,要挟三小,阻挠政府,他们态度极其强硬、极其恶劣!提出了许多无理的要求:1、无条件地全部接纳原双语学校的领导、教职员工(包括绝大部分是梁私自聘请的临代教师和饭堂工人);2、梁私自任命的双语学校的领导(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本属非法的)回三小后,要官复原职;、、、、、、这些无理的要求,居然不折不扣地得到钦北区政府及教育局的主管领导的同意!
这件事引起了市三小全体领导和教职员工的极其不满和极大愤慨!同时在钦州市整个教育界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大家众说纷纭:其梁某确实是权力世家,政府也奈何不了她!钦北区政府确实缺钙,软弱无能!政府官员也是同流合污的,要不然,哪有这样黑白不分的呢!总而言之,政府无原则地息事宁人,没有依法处理好这件事,使邪气完全压倒了正气,是极其不明智的。它丧失了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丧失了威信!危害匪浅!
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领导认真引起重视,有错必纠,重新审理此事,挽回威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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