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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09年“李宁·欧亚杯”业余羽毛球大赛规程
受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委托,本俱乐部在时空网羽坛代行发布本次比赛规程,并将就球友们对本规程的疑问及问题进行答复。
2009年“李宁·欧亚杯”业余羽毛球大赛规程
为贯彻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广西群众羽毛球运动的开展,拟由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主办此次2009年“李宁·欧亚杯”业余羽毛球大赛,比赛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欧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当代生活报
时空网
承办单位:南宁欧亚·伟士羽毛球馆
南宁奥羽羽毛球俱乐部
二、比赛日期:2009年12月25日晚至12月27日
三、比赛地点:欧亚·伟士羽毛球馆
四、比赛组别设置:
1、个人单项
(1)A组(为高水平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2)B组(为普通水平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3)C组(为初级水平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4)中老年组(46岁及46岁以上):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2、混合团体(出场顺序为混双、男双或女双):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因本次比赛为非赢利性公益比赛,参赛者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羽毛球运动的爱好者。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者,不能参加此次比赛。如参赛者做出参加此次活动的行为则被视为本人已对参加活动存在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地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有由于比赛而造成的生理或心理的任何伤害,均由运动员本人负责,主办单位、大赛组委会不负任何责任。
2、在比赛中,如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有异议,裁判员要求运动员出示相应资格证明时,运动员必须配合,必须出具可以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如查出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冒名顶替的运动员当场取消其比赛成绩及资格。
3、凡对他队运动员资格有争议,请务必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诉,同时提供证据和交申诉费200元,否则不予受理。胜诉退回申诉费,反之不退。
4、个人单项比赛
(1)A组为高水平组。业余体校(含在区乒羽中心注册过的运动员)退队15年以上、业余体校15周岁以下的运动员、凡获得区、市体育局主办的比赛A组前8名的选手及B组第1名(中老年组、领导组、青少年组除外),若在上述比赛的双打比赛中获得A组前8名或B组第1名的选手如果拆开另行配对,亦只能参加A组的比赛,自认为高水平者亦可报A组;
(2)B组为普通水平组。凡获得区、市体育局主办比赛A组前8名以后及B组第1名以后的选手或纯业余羽毛球爱好者,或不曾获得任何专业和非专业比赛名次的选手均可报名参加该组的比赛;
(3)C组为初级水平组。凡获得区、市体育局主办比赛A组前8名以后及B组前12名以后的选手或纯业余羽毛球爱好者,或不曾获得任何专业和非专业比赛名次的选手均可报名参加该组的比赛;
(5)中老年组:每名选手年龄必须在46周岁或46周岁以上的方可参加该组的比赛;
(6)每名运动员只能报1项单项。
5、混合团体比赛:
混合团体可以自由组队或以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赛,组队队数不限,但各队不能超过男女各1名曾获得过A组前8名名次的运动员和参加过业余体校训练、专业训练的运动员,每队可报运动员6-8名,不能兼项。
注:获得过A组前8名及B组第1名(指个人单项)是指在2005年(含2005年)以后由区、市体育局举办的羽毛球赛中取得的A组前8名及B组第1名(中老年组、领导组、青少年组除外)。混合团体赛业余、专业训练的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与以上单项比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规定通用。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在填写报名表时字迹清楚、端正,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在报名表下面的声明中必须由本人签署姓名,方为报名有效,否则不予安排比赛;有年龄、资格限制的必须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方可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擅自更改,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费:
(1)个人单项及混合团体,均为50元/人,按人头收费;凡报名参加比赛的选手均可获赠由李宁公司出品的价值139 元的运动T恤一件;其中在12月1日以前报名的选手可另外获赠价值40元的欧亚·伟士球馆的免费体验卡一张,在12月1日至12月18日报名截止前报名的选手可另外获赠价值20元的欧亚·伟士球馆的周日免费卡一张。同时报名交费后每个参赛选书将获得一张参赛选手卡,凭卡可参与比赛的抽奖活动。
(2)如报名截止后,已报名,但尚未交报名费,该报名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安排比赛。
(3)在报名期间及比赛期间订购2010全年度《当代生活报》的,可享受120元/年的价格优惠,并获赠价值20元欧亚·伟士球馆周日卡一张。
3、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2月18日。
4、报名地点:欧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各门店及各大球馆,具体如下:
(1)欧亚体育江南店,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3-3 号,电话:4971715
(2)欧亚体育桃源店,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0 号,电话:2830983
(3)欧亚体育古城店,地址:南宁市古城路21-4 号,电话:18978846965
(4)欧亚体育东葛店,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0-1号,电话:5873231
(5)欧亚·伟士羽毛球馆,地址:南宁市长岗路157 号,电话:5650593 5650595
(6)南宁蓝天羽毛球馆,地址:南宁市琅西锦春路广西水产学校内,电话:5331136 5331139
(7)动力羽毛球馆,地址:南宁市北湖路36号南宁装饰城四楼,电话: 3300033 3322233
(8)南宁市28中羽毛球馆,地址:北湖路西三里36号28中内,电话:3100080
5、抽签:将由大赛组委会裁判组组织抽签和进行竞赛编排。
六、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个人单项比赛
(1)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附加赛,决出录取名次;
(2)比赛采用三局二胜21分每球得分赛制。
3、混合团体赛
(1)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附加赛,决出录取名次;
(2)比赛采用三场二胜制,比赛采用三局二胜21分每球得分赛制,比赛出场顺序为:第一场混合双打,第二场的比赛由输方选择,见二收。
(3)运动员超过比赛时间5分钟不到作弃权处理。
4、团体赛交换名单规定、单项赛运动员出场时间规定、运动员因伤病不能进行比赛的处理规定等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补充规定通知。
5、如比赛个别项目参赛人数少于5人/对、队(含5人/对、队)组委会有权并组或取消该项比赛。
七、规则、用球、服装:
1、竞赛规则:采用国家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用球:由大赛统一提供。
3、比赛服装:运动员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上场比赛,否则不准上场比赛。同时运动员必须在开赛仪式、第一节比赛及颁奖时穿着大会提供的李宁运动服上场,否则不准上场比赛及领奖。
八、奖励名次与办法:
1、个人单项比赛参赛为32人/对以上的奖励前8名,17-32人/对的奖励前6名,9-16人/对奖励前4名,6-8人/对的奖前2名。
2、混合团体赛参赛队伍32队以上的奖励前8名,17-32队的奖励前6名,9-16队奖励前4名,6-8队的奖前2名。
3、各组获奖运动员均发给奖品和证书;团体前三名将发给奖杯、奖金和证书,其余名次发给奖品和证书。
4、奖品设置见附页(“李宁.欧亚杯”业余羽毛球大赛奖品设置明细表)
5、比赛结束后将在当代生活报及广西时空网上(www.**)公布获得名次的选手名单。
九、抽奖活动
比赛全部结束后进行抽奖活动,奖品由李宁公司提供的李宁服装一件,共50件,凭参赛选手卡进行参与。
十、裁判员由大赛组委会指派。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2009年“李宁·欧亚杯”业余羽毛球大赛组委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补 充 规 定
一、混合团体赛交换名单的规定:
1、混合团体赛出场名单的交换时间和地点:每节开赛前10分钟(上午8:20、下午14:20、晚上19:20)准时在比赛馆裁判长席进行。
2、各参赛队应按规定时间将出场名单表(一式二份)交裁判长进行名单交换。
3、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未交出场名单,判该队该次比赛弃权。
4、出场名单交给裁判长即成为竞赛事实,不得更改。发现错误后,则判出错名单队该场比赛为弃权,且局数、分数均为0。
二、首场参赛运动员赛前5分钟向本场裁判员报到;以后场序参赛运动员应在上一场序的第一局比赛结束向本场裁判员报到。上场比赛结束过5分钟仍未到者该场作弃权论处。
三、运动员在比赛进行中受伤的规定:
1、如经大会医生检查,简短处理后,并经运动员确认能继续比赛,则比赛立即恢复,不得延误;如检查并经运动员确认不能进行比赛,经裁判长批准后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因伤正常弃权。
2、在同一场比赛中,该运动员因伤不得再次要求医生作伤情处理。如不能继续比赛,经裁判长批准后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因伤正常弃权。
四、裁判长根据比赛进度,有权对比赛场序、场地进行调动。
五、如运动员比赛连场,休息15分钟。以上场比赛结束时间计算。
六、比赛时当场没有比赛的运动员不得进入内场地。
2009年“李宁·欧亚杯”业余羽毛球大赛组委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 本帖最后由 Miss 于 2009-12-14 02:3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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