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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当今社会却有越来越多的老人被遗弃和冷落,福利院是这些需要帮助的老人的容身之所,然而他们更需要的是爱与呵护。
为了给生活在福利院的老人们带去心灵上的慰藉,给他们带去欢乐和祝福,让他们能享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爱心社将于6月24日(本周日)携手广西钦州市钦坭斋陶艺有限公司到钦南区福利院进行“关爱孤独老人,让行动塑造爱”的活动。
一、活动主题:关爱孤独老人,用行动塑造爱
二、活动流程安排:
1、6月23日(周六)20:00钦州爱心社办公室集合开行前会
爱心社办公室地址:建设路18号三楼
2、6月24日(周日)8:20钦州湾广场献血车旁集合,一起前往钦南区福利院
3、9:00到达福利院,陪老人下棋、聊天、包饺子等
4、发放慰问物品并与老人合影
5、送老人就餐后中午12:00前返回钦州
本次活动慰问物品由广西钦州市钦坭斋陶艺有限公司捐赠,在活动当中钦坭斋公司将给每一位老人送去一份精美的茶杯
三、征集义工及车辆:
1、义工及社会爱心人士:20人
2、爱心车辆(以面包车为宜)
四、费用:所产生的油费义工AA
六、活动参与须知
1、前往福利院应参加行前会,并做到尊重和关怀孤寡老人。
2、参与义工应自觉遵守时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需提前告知。
3、参与义工应佩戴义工牌,服从组织管理,自觉维护义工形象。
4、参与义工应了解爱心社活动参与守则,凡参与者,视为接受并应遵守。
5、活动内容如有更改,或因不可抗力原因取消以另行通知为准。
往期关爱老人活动回顾:
牵手夕阳红,温暖老人心——记6月19号探访钦南区福利院孤寡老人
http://bbs.qinzhou360.com/read.php?tid=433160
钦州爱心社活动参与守则
1、本社采取自愿参加、自由组合、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与者应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满18周岁需要监护人同意并陪同参加。
2、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风尚;义工需遵守活动发布内容中的规则和注意事项;参与者需承诺因直接或间接原因导致有关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失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承担,不会向本社及活动组织者追究法律上的责任。
3、本社强烈建议各位成员参加相关保险。
4、活动的组织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的损失或责任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5、活动组织者须在每次活动通告中加入本《参与守则》的全文或链接,参与者报名参加活动时应详细、认真阅读,所有报名者均被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和服从《参与守则》之内容,不同意者不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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